近年来,淮安法院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良性发展。2009年至2011年3月,淮安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6件,审结75件,调解率达到85.33%。

  对内细化管理、明确责任。2009年底淮安率先在全省开展试点工作,将所有涉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民事案件集中到中院知识产权庭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该院又结合实际,专门调配具有相关审判经验的优秀法官组成知识产权刑事审判专业合议庭和民事行政案件专业合议庭,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加强调解机制建设,确立了承办法官、审判长、庭长三级调解工作机制。

  对外争取支持、加强联合。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建立了法院与市文化局版权处、市工商局商标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处等相关部门的定期沟通机制。联合市知识产权局选拔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担任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并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任命部分技术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今年3月,市中院联合市总工会、经信委、人社局等部门,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和劳动人事争议法庭“三庭合一”,这一集调解、仲裁、审判为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为全省首创。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杨星云认为,“三庭合一”的机制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和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