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要把钱给我,事情帮你搞定。”近日,无锡崇安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高某多次利用自己有“领导关系”,承诺对方可以承包到修路工程骗及帮助打官司为由,骗得现金27.2万元。

 

今年53岁的高某是无锡人。20105月,高某在舞厅跳舞时认识了女子王某,高某能说会道,很快吸引了王某。聊天中,王某得知高某离过一次婚,在政府单位担任主任一职。没过多久,王某与高某同居。为要面子,高某出手非常阔绰,对王某更是有求必应。但高某没有工作,经济来源不稳定,“怎样能快速赚钱?”高某想到可以去骗钱。高某告诉王某,村里有条柏油马路要改建成水泥路,肥水不留外人田,如果王某有认识的人需要承包工程,自己可以帮忙。王某一听马上想起朋友的老公陈某是在做建筑的,不妨让陈某来做。

 

5月底时,陈某接到王某电话,来到了高某住处。高某表示,自己想拿钱出来投资在这条路上,但要去通通关系,手头资金比较紧,问陈某是否愿意承包道路的改建工程。陈某听后十分心动,提出要去现场看一下需要改建的道路。于是,高某带着陈某找了个空旷的地方让其了解情况。几次接触下来,陈某觉得高某这人比较爽快,当其提出需要钱用时,立即拿出了5万元现金。陈某和高某谈论起工程开工日期,高某称需要上级领导同意,要花点钱才能搞定,陈某为此又拿了10万出来。

 

三个月过后,陈某见道路改建的事迟迟没有动静,开始有点着急,问高某时,高某则称现在工程有点变动,那边的路暂时不造了,但自己已经快敲定另外一处的道路改建工程,并拿出自己伪造的一份关于街道旧路改造工程的通知给陈某看,问陈某是否有意向承包。陈某一口答应,而让陈某没想到的是,高某所谓的“关系户”都是其编造出来的一连串计划,只是为了骗钱。

 

20115月,陈某让高某写下了欠条,但镇定的高某仍以有改建工程为由,再次骗得陈某2.7万元。今年1月,陈某在向有关政府了解后得知根本没有需要改建的道路,陈某才惊觉自己上当受骗了,并向公安机关报了警。高某在住处地被抓获。

 

高某在归案后,承认了自己诈骗陈某26.2万元的罪行,并将之前谎称能帮戴某打赢官司骗其钱的行为也如实供述了出来。经查,高某在201110月,以同样有几条道路改建为由认识了戴某,聊天中得知戴某在打官司,高某想骗钱,趁机称自己有“关系”,骗得戴某1万元现金。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最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