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儿打伤叔只为一杯酒
作者:王文睿 发布时间:2011-04-21 浏览次数:312
只因为叔叔不肯喝自己敬的酒,王某竟将叔叔打伤,4月20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王某故意伤害一案,爱面子的王某受到法律的制裁。
王某家住铜山某村,和其叔叔一样经常帮人建房在附近村子打些零工。2010年,一户人家同时请到王某叔侄二人一起帮忙盖房。忙乎了一个多月后房子即将完工,房主为了庆祝自己的房子“上梁”,专门安排了一家饭店宴请王某叔侄等一班工人。在酒桌上,王某多次向叔叔举杯敬酒,但其叔总是以“酒量不行”推脱,怎么也不肯喝下王某敬来的酒。王某觉得叔叔是在当着众工友驳自己面子,当场对叔叔破口大骂,随后两人争吵着走出饭店,王某照着叔叔鼻子就是一拳,并抄起路边堆放的大石向叔叔砸去,当时就将其叔砸得不省人事,而王某则骑上自行车逃离了现场。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鼻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案发后,家境并不富裕的王某东拼西凑赔偿了叔叔的经济损失3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王某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宣告缓刑。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