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校园侵权纠纷
作者:沈国全 发布时间:2011-04-21 浏览次数:387
近日,吴江法院审结了一起校园侵权案,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沈云和姚建系吴江市一家中学的同班同学。2010年3月11日,该班上活动课,沈云欲与姚建玩耍,就上前正面抱住姚建,而姚建无意玩耍,见沈云强行抱住不放,本能地用膝盖顶了一下沈云的下身,致沈云阴囊受伤,后左睾丸被切除。沈云随即状告姚建及其父母、学校,要求赔偿。
这起侵权纠纷经法院主持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调解过程,可谓一波三折,互不相让。
难!沈云的父母最关切的是儿子的生育问题。诉讼伊始,沈云就受伤是否影响生育申请司法鉴定,但最终的鉴定结果是沈云构成九级残疾,生育是否受影响目前无法鉴定。诉讼中,沈云坚持认为生育受到影响,据此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认为学校没有将其受伤的情况及时通知其父母,以致于延误了病情,且活动课上学校未安排教师在场,学校有明显过错,坚持要求法院判决。法官多次做沈云父母工作,并释明若沈云将来生育受到影响的话,可再次提起诉讼,及时打消沈云父母的顾虑,并指出事情由沈云引起,沈云自身有一定过错,最终,沈云父母大幅度降低了赔偿数额,并表示愿意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苦!诉讼中,学校向法院大倒苦水,认为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在历年的考核中,学校多次被评为“平安校园”。自教育系统提倡素质教育以来,各校活动课上均不安排教师在场,故学校并无过错,拒绝赔偿,但从人道主义考虑可适当补偿,并表示若法院判决校方承担责任,将坚决上诉。为此,法官多次找学校,并联系教育局共同做校方工作,精诚所至,玉石为开,校方最终同意沈云的损失由其与姚建父母各半承担。
险!姚建家境困难,通过法院前期的工作,姚建父母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方案,并筹到了相应钱款。但到正式签订协议时,姚建父母却节外生枝,辩解正常人也可能有生育问题,要求一次性了结,沈云以后不得再行主张赔偿。法官眼看先前所有的努力将白费,调解面临流产,加紧对姚建父母进行疏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向各方明确“若以后沈云生育有问题,且系本次伤害直接造成的,沈云可再行起诉”,姚建父母像吃了颗定心丸,放心地在协议上签了名。
通过法院的不懈努力,教育主管部门的密切配合,案件最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两个家庭和好如初,为社会、学校和家庭增添了一个和谐的音符。(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