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实行执行监督员制度
作者:邳州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4-21 浏览次数:270
为规范法院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邳州法院积极推行执行监督员制度,这一制度的施行,有效地规范了法院的执行行为,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自该制度实行以来,执行案件的结案率同比提高了7.6%,执行和解率上升了9.2%,涉执信访率下降到近年来的最低点。
完善组成人员。从人大、政协、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界人士中聘任了15名热心法院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执行监督员,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规范运行。
加强执行监督。在任期内,执行监督员们对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司法决策、执行公开、执行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执行干警违法违纪嫌疑的,及时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通报。
丰富履职形式。执行监督员不仅参与法院有关执行工作会议,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参与涉执信访案件的审查、办理,参与旁听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的听证等,还要参与专项执行、督查、调研等活动,在执行过程中同时收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指导和督促执行干警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