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名片创新驱动战略
作者:王明新 徐 育 发布时间:2011-04-21 浏览次数:1178
经济高速发展中的江苏,紧紧抓住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和创建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这一重大机遇,近年来,科技创新工作突飞猛进,知识产权事业硕果累累: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继续双双位居全国首位;通过马德里体系完成商标国际注册124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总数达到199件,位居全国第三;著作权登记13683件,同比增长32%。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6092件,同比增长41%。
另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1个省辖市、5个县级市和5个国家级园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园区,数量列全国第一。示范区域的工作为我省创建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注入了强大活力,也成为江苏各地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树立城市形象的重要名片。
走在全国前列的江苏知产司法保护
江苏知识产权的发展迈步在全国前列。同样,江苏对知识产权的积极司法保护也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江苏法院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积极实施国家和江苏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为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主导力量,是建设创新型省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司法保障。江苏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省法院及全省13个市中级法院均设立知识产权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其中,7个中级法院享有专利案件管辖权,17个基层法院具有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及部分审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案件管辖权。“十一五”期间,江苏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2550件、二审案件10423件;共审结一审案件10423件,二审案件886件,受理、审结案件数位于全国前列。江苏法院在加大保护力度,有效化解矛盾,优化创新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法院系统前列,多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认为,在依法服务创新型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呈现三个明显特点: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扶持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增强能动司法的前瞻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司法建议工作。
近年来,省法院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关于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在宏观经济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促进自主创新的指导意见》等,这些司法文件和调研报告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推动创新型国家和创新省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扶持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中,江苏法院结合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及其产业政策,重点加大对具有地方区域特色,对地方经济增长具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主导力量。南通地区法院着力保护家用纺织品花型设计著作权,优化家纺市场创新环境的做法很有成效,形成“南通经验”。常州、苏州、无锡、连云港等地法院加大对动漫设计、生物医药、民间刺绣、服务外包、物联网、水晶等特色产业司法保护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特色经济的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全省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坚持能动司法,通过个案剖析、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等多种途径,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司法建议。省法院先后完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我省市场竞争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分析》等调研报告,以及定期向社会发布出台《江苏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提出司法对策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指导企业不断完善管理机制,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裁判叫响国际社会
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告诉记者,江苏法院在积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中,首先是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重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和规模化侵权行为;其次是准确把握司法政策导向,重点加大对创新程度高的高新技术、知名度高的商业标识,或者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战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力度,既激励自主创新,又推动产业经济的发展;再次是江苏法院先后审理了一批在全国具有案例指导价值的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这些案件的裁判在全国率先确立了审理规则,对全国类似案件的审理起到了开创性的指导作用,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
在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中,我省法院积极开展了国务院部署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效惩治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的进一步形成。自专项行动以来,江苏法院已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51件,判决结案32件,涉案总金额达8843.71万元,其中审结了李兵犯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案、王喜龙等假冒注册商标案,韦盛宝侵犯著作权犯罪、何小敏等销售伪劣产品罪等一批重点督办案件。在何小敏等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审理中,法院最终判决主犯何小敏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80万元,该案成为专项行动以来江苏法院判处刑罚最高的案件。韦盛宝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的裁判,在国际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反响。
“三审合一”确立知产审判“江苏模式”
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中,江苏法院积极深入推进了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江苏法院在全国率先启动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将原先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分别由法院知识产权庭、刑庭、行政庭分别审理的模式,改变为由知识产权庭集中审理。自2009年开始,在省、市、县(区、县级市)三级法院同时进行试点,初步确立了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的“江苏模式”,走在全国前列。这项改革机制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等方面的充分肯定。在“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下审理的“蕃茄花园”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09年度全国十大典型案件,还有相当一批案件的审理受到了国内外广泛关注。
为了切实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技术事实认定难的问题,江苏法院普遍建立了技术专家库,聘请在各技术领域享有广泛知名度,具有较高技术水准的技术专家参与案件审判工作,构建了江苏法院“技术专家库”。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遇到的复杂技术难题向技术专家咨询,或邀请其作为人民陪审员或专家证人,以便帮助法院解决技术难题,准确裁判案件。省法院出台了《知识产权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全省技术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包括化工、物理、机械、计算机、电子通信、生物、医药、农业等领域157位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明确技术专家的选任、回避、职责、参加案件审理方式、专家咨询意见的采信标准和程序、法律培训等具体问题。从审理情况看,技术专家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对于及时准确地厘清技术问题、提高审判质效起到了很好的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