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地震局工作人员探测地址建地震塔,假装挖到金乌龟骗人钱财,1026日下午,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伍庆军、伍明军各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今年328日上午,家住张家港凤凰镇的徐某像往常一样在地里干农活,这时过来两个男子,两人自称是苏州地震局的工作人员,其中一个男子对徐某讲近年来各地地震频发,苏州地震局准备在此建立一个预测地震的塔,今天他们两人就是过来进行地质勘察,想请徐某帮忙在地里挖几个坑,并向徐某出示了地震局的工作证。热心的徐某拿起铁铲帮忙挖坑,其中一名男子就拿着一个仪器在挖好的坑中检测,当检测到第二个坑时仪器突然发出报警声,另一个男子就打电话给“领导”汇报,“领导”指示继续挖,便挖出一个用布包裹的“金乌龟”,这时刚刚打电话请示“领导”的男子准备再次打电话汇报,而探测的男子不同意,称这个“金乌龟”价值在280万元以上,不如分了好了。于是就打电话跟“领导”称没有发现任何东西。电话那头的“领导”称不可能,根据从电话中监测的探测仪警报,至少有300克以上的黄金。两名男子便商量出钱买300克黄金交给地震局,到时卖金乌龟得到的钱减去买300克黄金的钱由三人平分,徐某一看有这好事赶紧答应下来。但两名男子称其出来身上没带多少钱,300克黄金至少10万元,其还缺8万元,问徐某能否先出8万元,到时平分卖了“金乌龟”的钱时再给他。徐某想着到时能分到将近90万元,便一口答应了。两名男子给了徐某一个账号,并将“金乌龟”交给徐某保管。徐某便到邮政储蓄所把8万元汇到了两名男子指定的账号上。当天下午,徐某发现自己被骗后赶紧报警,两名男子早已逃之夭夭。

 

这两名男子就是被告人伍庆军、伍明军兄弟,和他们通电话的所谓“领导”是其事先安排好在周围掩藏的两人的哥哥和司机等人(另案处理),而他们手中拿的“探测仪”则是门铃、遥控器等物品。今年420日,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在太仓骗得金某45000元,518日两人来到姜堰市以同样的方式再次行骗时,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庆军、伍明军目无法制,共同或伙同他人诈骗公民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伍庆军、伍明军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伍庆军、伍明军在实施诈骗犯罪过程中,部分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均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