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无锡滨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周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04月初,周某与丈夫王某(已劳动教养)来锡准备打工,在老家临出来时周某夫妇听老乡王某说:“在老家很多人来到无锡都是夫妻搭档偷东西,男的在外面望风接应,老婆具体实施盗窃,有很多人都发了财”。于是,周某就和从老家出来的几对夫妇来到无锡合租在本市的某一出租屋里,伺机作案。为此周某与丈夫王某还特意买了一张无锡地图以熟悉道路状况并寻找作案地点。来锡半个月后,周某及其丈夫王某就开始作案,两次在居民家中等地盗窃人民币7000元及价值1000余元的手机两只。

 

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周某对自己的犯罪动机是如此交代的:“因为看见别人夫妻偷到财物发了财,自己眼红了,所以也想靠偷东西发财”。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告人周某现在意识到了“要发财,走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