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构筑四大体系打造精品案件
作者:刘志超 发布时间:2011-04-20 浏览次数:249
近年来,盱眙法院着力强化审判责任、审判监督、审判制度和审判能力四大体系建设,有效构筑案件审判质保体系,审判质量明显提升。2010年度上诉率及被改判发回率分别为9.69%和0.19%,分别列全省基层法院第2位和第9位;今年一季度上诉率及被改判发回率分别为10.48%和0,分别列全省基层法院第2位和第1位。
构筑审判责任体系,确保责任无盲区 。健全和完善领导督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干警业绩档案,落实院长、副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和书记员 “五级责任制”,对院、庭长和审委会委员实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管理和监督。
构筑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监督无死角。 强化对审判权运行的全过程监督,构建由院长和审判委员会领导、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主管、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了“全程监管、过程可控、督办及时、动静结合”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新机制。
构筑制度规范体系,确保管理无疏漏。从规范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入手,制定了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了《案件质量管理细则》、《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等10余份文件组成的案件质量管理制度规范体系,做到了以制度管案,依制度管人。
构筑能力建设体系,确保队伍无弱兵。 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创建“学习型法院”,实行法官考学制,以考促学,组织全院干警开展 “法官讲坛”、“专家论坛”、庭审观摩、疑案研讨、法律文书评比等专项活动,提高法官和谐司法的能力,为提升案件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