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以文明创建引领创先争优
作者:刘秋苏 谈心 发布时间:2011-04-19 浏览次数:336
“2013年底,全市过半数基层法院建成市级文明单位,每个法院争创3个以上的国家、省、市级先进集体或个人,以形成全市法院文明创建的整体合力,实现法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法院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上,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后龙提出2011-2013年文明创建阶段性目标,吹响了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号角。
近几年来,徐州市两级法院以“党建促队建,创新促发展,争创全国一流法院”为抓手,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采取采取有效措施,有多个法院、部门和个人获得文明创建工作先进荣誉,文明创建工作初见成效,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徐州市中级法院党组决定开展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旨在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振奋精神,开拓创新,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促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建党九十周年。为确保文明创建取得实效,他们找准切入点,注重“八个结合”,即把文明创建与“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相结合,与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相结合,与加强司法审判管理相结合,与“公信力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大学习、大竞赛、大培训、大调研”活动相结合,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相结合。
徐州中院要求要把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作为破解破解司法难题的重要举措,把文明创建作为促进和谐、创建平安的经常性保证,把文明创建作为服务群众的经常性机制,把文明创建作为加强党建的经常性要求,确保取得科学发展增动力、人民群众得实惠、精神文明上水平的实际效果。在具体实施中,分为广泛动员、全面争创、整体推进三个阶段,分别明确了每一年文明创建的重点内容和责任单位,最终实现司法服务有新成效、内部管理有新机制、接受监督有新举措、队伍建设有新风貌、自身改革有新进展、基础建设有新突破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