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强化审监职能提升案件质量
作者:莫恒 朱来宽 发布时间:2011-04-19 浏览次数:248
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多举措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和司法能力建设,队伍综合素质、办案质量和效果、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显著增强。
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法官综合素质。 以建设“学习型法院” 为平台,坚持学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相结合,组织法官参加各类各级学习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法官的法律水平和文化素养;组织庭审考核、案例研讨、审判、执行能手评选、调解能手评选、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全面提高了法官业务技能,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建立案件把关机制。全面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对案件审理期限、庭审过程、裁判文书制作签发等审判过程进行全程管理,对案件从立案到执行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实现审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强化审监职能,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审管办和审判监督庭的职能,及时调整审判监督庭的职能定位和指导思想,全程跟踪监督案件质量,实现审判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
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案件评查、回访“千百”活动,对已审结并生效的案件,从案件实体裁判、办案程序以及裁判文书的制作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考核检查。在进行案件质量监督的时,坚持案件质量情况月通报,对案件质量好的给于表扬,存在问题的坚决披露,对质量问题的个案实行定期通报,并对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和干警的业绩档案,作为干警晋职、晋级、评先的重要参考标准,确保案件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