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企业涉足商业地产现象应引起重视
作者:周曙 刘艳 发布时间:2011-04-18 浏览次数:473
高邮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该市部分传统制造业企业纷纷涉足房地产市场,引发民事纠纷,,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现状特点
1、相关企业长期经营传统制造业,企业形象良好,资信级别较高,发展势头稳定,资本实力雄厚,部分为行业龙头大型企业,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提供大量就业、创造巨额利税。
2、将部分或主要资源投入商业地产,大型企业通常投资成立置业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中小企业及企业主直接投资楼盘,通过房价上涨转手获利。
3、地产利润成为企业重要营利来源,由于成本上涨、竞争充分,传统制造业的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减,而房地产开发毛利率长期保持在30%以上,这是吸引制造业资本进入商业地业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地产利润在企业营利中的比重越来越大。
4、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主业发展,传统制造业资金投入不足,转型升级缓慢,技术研究滞后,品牌培育和维护乏力,甚至部门企业主业经营出现明显下滑趋势。
5、存在较多的纠纷隐患和经营风险,传统制造企业缺少房地产行业经验、专门人才、管理措施,风险意识不强,防范能力不足,纠纷处置能力偏弱,在工程实施、市场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隐含纠纷隐患。特别是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后,地产项目融资困难,少数企业以制造业名义获得贷款,再注入地产项目,使金融调控政策失去作用,也使企业经营面临重大的不确定因素。
二、对策建议
1、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尽快扭转“低成本、低价格”的产业发展模式,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增加科技投入,提升品牌价值,引进高科技人才,提高产品附加值,着力提升传统制造业的营利能力。
2、强化司法服务保障举措,采取针对性的务实举措,调研相关企业、行业发展情况,提出司法建议,帮助重点企业梳理经营风险,依法解决现实问题,通过司法手段,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模形式,积极妥善地化解涉诉矛盾纠纷。
3、进一步加大金融监管力度,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化监管审核职能,更加严格地执行地产调控政策,重点加强对企业贷款实际用途监督与审查,金融机构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制止相关企业擅自改变贷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