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日,丹阳法院对一起恶性抢劫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参与抢劫的4名被告人、帮助逃匿的1名被告人和购买赃物的1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分工有序抢劫得手 四被告人受严惩

 

201010月,被告人韩晓豪与被告人孙得爱预谋抢劫汽车,商定由韩晓豪负责抢劫汽车,由孙得爱负责销赃。2010107日晚,被告人韩晓豪与彭果义和陈萌三人,事先准备了胶带纸、匕首和“让人吃了睡觉的药”,在南京一小区门口,以叫车去沪宁高速南京收费站为由,骗得了被害人梅某驾车前往收费站。在接近收费站时,彭果义以晕车为由让梅某停车,韩晓豪和陈萌持刀将梅某劫持至后座,随后用胶带纸将被害人手脚捆住,抢劫得手。三名被告人抢得该车后,直接上了沪宁高速,行至丹阳市河阳收费站附近时,将被害人身上现金、手机、金项链等财物洗劫一空,给被害人灌了药,把被害人放在高速公路下的水沟边,直奔常州与孙得爱汇合。同年10月中旬,孙得爱以4000元的低价将价值58000元的白色“三菱”轿车卖给了被告人易奥非。

 

丹阳法院审理还查明,被告人韩晓豪曾于20108月,趁一受害人停车等红灯之际,开车门进入车内持刀抢劫,劫得现金、上网本、手机等财物2420元。

 

被害人梅某的损伤经鉴定构成重伤,分工协作参与抢劫的四名被告人都被丹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刑罚,其中被告人韩晓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万,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被告人彭果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万,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陈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孙得爱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帮助抢劫犯逃匿  自己也进监狱

 

韩晓豪、彭果义和陈萌三人将抢劫的车子交给孙得爱处理后,韩秀广招待了三人吃饭。在吃饭过程中,韩秀广看见韩晓豪、彭果义身上还有新鲜的血迹,得知三人在南京抢劫了一辆白色的三菱轿车,当时告诉他们,如果被逮住了至少得判十几年刑。尽管得知朋友犯的事如此严重,韩秀广并没有报警,而是回家拿了干净的衣服给他们换上,然后在宾馆开了房间供他们休息,第二天早上还给了三人500元钱,并买了三张车票送三人离开常州。在庭审中,法官问韩秀广为何明知其朋友犯了严重的事情,还那么帮助他们?韩秀广却回答:“我们关系蛮好的,他们虽然做了这些事,但我还是要帮帮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