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60的吴老汉,做梦也不会想到,和陌生人说了一句话,差点把自己积攒多年的老本付之东流。惊魂未定的他,逢人便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2010111日早晨,吴老汉与往常一样送孙子到宝应县城北中学上学后准备回家。刚走到宝应汽车站向西200米左右的地方,一个操徐州口音的瘦中年人骑着自行车在吴老汉面前停下,问“宝应县鉴定局在什么地方,我挖到一个玉,要鉴定一下。”吴老汉回答:“不知道。”这时又来了一个较胖的中年人问道:“刚才那个人问你什么话?”吴老汉说“有什么东西要找鉴定局鉴定,说是个玉。”胖子叫瘦子拿出来瞧瞧,只见瘦子小心翼翼地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的东西,里面是一个玉镯。胖子讲,鉴定玉的好坏有个方法,用头发放在玉上,再用火烧头发,如果头发烧不断就是好玉。接着胖子从自己头上拔了一根头发裹着玉镯,并用打火机烧头发,烧了几秒种,头发确实没有烧断。胖子连口喊:“这确实是块好玉呀,要值二、三十万块钱。”他又问瘦子多少钱可以卖,瘦子讲要五万元。胖子叫吴老汉把瘦子留住,说:“等我回去拿钱,事成后给你几千元。”然后就离开了。

 

吴老汉与瘦子在路边等胖子取钱,这时来了一位着装得体的年青人,问:“你们在干什么?”瘦子讲等人,并讲了5万元卖玉的事。年青人叫把玉拿出来看看,接着用牙一咬说:“这个东西不得了,是汉代的玉镯,你看上面有两条龙,还有四个繁体字,要值七、八十万呢。”又问瘦子还有什么好东西,瘦子又拿出一枚金属钱币。年青人把它朝地上一掼,说:“这个也不得了,是战国裤币,有几千年了。”并对瘦子讲:“你把玉镯和古钱币都给我,我给你四、五十万。”并叫吴老汉和瘦子一起去拿钱,事成后给吴老汉好处。刚走几十米,瘦子不肯走了,说:“我母亲头里面有个瘤,等着钱动手术呢。”年青人对吴老汉讲:“我的钱在银行,银行还没有开门,你身上有钱,先用五万元买下来,下午四点钟我再给你四十万,不要让胖子买去。”并掏出一张中铁十四局开发公司主任的名片给吴老汉。怕吴老汉不相信,又拿出一张人家欠他58万的欠条,并接通对方电话,对方说正在扬州开会,钱已准备好,表示下午4点还钱。

 

吴老汉开始动心了。货是真货,一转眼就发财。正当吴老汉还犹豫时,年青人又把欠条交给吴老汉保管以表诚意,双方并交换了手机号码。瘦子与吴老汉去取款,而年青人在原地等。吴老汉退休后有几万元积蓄,主要是防老钱,想不到转一下子就发了,便兴冲冲往家赶,翻出存折与老伴招呼也不打就奔银行。瘦子揣着宝贝跟在后面,还露出极不愿意的样子,说:“如果不是老母等钱看病,绝对不会出手的。”

 

走着走着,吴老汉好象觉得今天这个事有些不对劲,怎么这么巧,三个人都是徐州口音,而且都是骑自行车,大家一个劲儿说是好货,第一个取钱去了,第二个把欠条压在我这儿,难道就不怕我跑了吗?再看看瘦子的脸上常露出半丝笑容,顿时有了一种不祥预感:遇到骗子了。按照范厨师交待,有人忽悠请拨110。银行也不去了,带着瘦子直奔派出所。瘦子看到银行不进,晓得大事不妙,说我不卖了,想溜。吴老汉哪里抓得住比泥鳅还滑的瘦子,只好一边撵,一边喊“抓骗子”。瘦子虽然跑得快,但被迎面的群众抓个正着,被逮进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里,瘦子交待了,三人是一伙的,昨天从徐州来宝应,住在车站对面的旅社,自己姓彭,胖子是自己弟弟,年轻人姓邵。很快彭弟、邵某成为网上通辑犯,三天后在宝应泾河白金龙休闲中心被捉拿归案。

 

宝应法院公开审理邵某、彭某、彭弟诈骗一案。审判庭中座无虚席,审判长出示“玉镯”问邵某:“这是真玉吗?”邵答:“假的,50元在徐州古玩市场上买的。”“古钱币呢?”“也是10元钱买的,用来骗人的。”接着交待三人在家商量好,外出专骗五、六十岁的男性,要找衣服比较整洁的,这些人有些钱,文化品味高,对古董比较感兴趣,想不到一出手就栽了。”审判长问:“谁接电话,说差你58万元”。邵某:“是胖子,名片也是假的,都是串通好的。”三被告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庭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三被告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予以减轻处罚。鉴于三被告系犯罪未遂,且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均可给予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判处三被告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参加旁听的吴老汉感叹地说:“赵本山前几年表演的《卖拐》、后又《卖车》,想不到我今年遇到卖镯的,真是防不胜防啊!千万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以上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