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张彩票中奖了,正当彩民欢喜不已时,投注站老板却告诉他们是一次乌龙事件。为此,双方闹上公堂,一个说自己确实中了大奖,一个说是看错了号码。昨天上午,徐州鼓楼法院开发区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彩民:买彩票“中8000元”

 

张某开了一个彩票投注站,曹某、王某经常去买彩票。去年1220日的下午6点多钟,曹某、王某和另外3名同事,来到张某的投注站买彩票。这次,曹某的另一名同事购买了两张5元面值的福彩“苏州园林主题”即开型彩票。当时,张某不在投注站,是张某的妻子任某给拿的彩票。

 

当曹某帮着刮了其中一张彩票后,突然睁大眼睛,是1515,而且中奖数额一栏是8000元。“中奖了,中了8000元。”接着,同事们都兴奋地竞相传阅。听说彩票中奖了,正在忙碌的任某拿过来看了一下,并表示自己身上正好有8000元现金,就把奖金直接兑现给了他们。

 

接着,曹某等5人为庆祝走了好运,便到饭店喝酒去了。就在喝酒的空档,大家又讨论起中奖的事儿,突然有位朋友说了一句话,“这种彩票没有8000元的奖金,只有80000元的奖金。”难道是当时自己兴奋过度,错把80000看成8000了吗?曹某此时也不确定起来,于是决定和王某一起再到那家投注站去核实一下。

 

投注站:没刮干净,看错号码

 

当晚,张某回到家后,听妻子任某说有人中了大奖,奖金是8000元。顿时,张某怀疑起来,并要仔细再看看那张中奖的彩票。这一看不要紧,张某说,这张彩票上的中奖号码并不是15,而是13。张某说,这是刮奖时没刮干净,任某看错了。任某正不知如何是好,晚上九十点钟,曹某和王某敲门来了。

 

任某说,曹某和王某一进门便称,中奖的彩票奖金应为8万元。在看到彩票上的中奖数额一栏里果然标明的是80000元后,曹某和王某都非常高兴。接着,任某提出让曹某在彩票上写下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曹某没有多想就照写了。写完后,任某又让曹某和王某写下“收8000元,如未中退还8000元”的字据。

 

让曹某和王某惊诧的是,在他们写完字据后,任某表示他们的彩票其实并没中奖,是搞错了。曹某又接过任某的彩票,一看不是1515,而是1315了,认为是任某掉包了彩票,一气之下将彩票撕碎。

 

对簿公堂:签字彩票或被调包?

 

任某说,这是他们认可的彩票,是他们自己看错了。然而,曹某觉得彩票明明中了奖,这也是得到任某认可后才兑现的,怎么后来就不认账了呢?

 

两方都各说各的理,201118日,任某把曹某和王某告上法庭。在法庭上,记者看到了那张由任某重新拼接起来的被撕的彩票。在中奖区域内,确实为号码13。根据兑奖说明,这种彩票的奖金数额为80000300005000……不等数额,但没有8000的奖项。

 

在法庭上,任某感觉自己很委屈。她说,如果是真中了大奖,她一定会兑现的,可这莫须有的中奖让自己白白赔钱,实在接受不了。

 

任某表示,是曹某等人在刮奖时没有刮干净,才使13看上去非常像15,也是造成她失误的主要原因。曹某说,他现在不能保证任某让他签字的彩票就是他们当时购买的那张,兑奖时还明明看着是1515,怎么几个小时的功夫就变成1315了呢?这让他怀疑是不是任某从中做了手脚,“她要是能证明那张彩票确实是我们的,那我们就退钱,要不然我们不认。”

 

被告不同意调解

 

另外,曹某和王某提出异议,这种彩票没有8000元的奖项,任某怎么会兑现给他们呢?任某回答,她卖的彩票品种很多,也是自己业务不熟才导致失误。

 

曹某、王某认为当时的彩票确实中了大奖,并且还是80000元的一等奖。

 

任某则称,如果彩票真中了大奖,一定会兑现给他们,但没中奖就是没中奖,应该将8000元返还给她。

 

由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