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都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带着孩子走到了一起。平时生活的很和睦,但在儿子结婚的问题上,继母和继子起了冲突,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走上了离婚的道路。日前,无锡北塘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孙宁和赵晓云离婚。

 

孙宁早年与前妻离婚,多年来独身一人带着儿子,一直没再婚。他四十几多岁的时候,通过工作关系认识了赵晓云,赵晓云也是离异,带着与前夫生的女儿一起生活。几次接触下来,赵晓云的能干贤惠让孙宁很是动心,他展开了追求,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2006年,两人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几年,虽然是重组的家庭,一家四口倒也礼貌周到,和和睦睦。很快到了2009年,孙宁的儿子孙鑫到了该结婚的年龄,谈了个女朋友,热热闹闹地张罗结婚事宜。赵晓云也很高兴,帮着孙宁和孙鑫张罗着订酒店、装修房子等等琐碎的事情。特别是孙鑫装修房子,赵晓云不仅全程盯着,还负责联系装修工人、购买装修材料,累得瘦了一圈。一切琐事搞定,一家人坐下来拟定要邀请的客人名单,这时孙鑫态度坚决地提出,要邀请自己的亲生母亲来参加并主持婚礼,到时候还要让母亲住在家里。赵晓云一听就非常生气,说既然大家都已经是一家人,自己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儿子的婚礼事宜就应该由自己来主持。孙鑫的亲生母亲要来参加婚礼,可以,但是主持婚礼的一定要是自己。面对继母的愤怒,孙鑫却显得格外固执,他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且说服了父亲孙宁,让他一起做继母的工作。

 

这天,三个人又因为这件事情吵了起来,赵晓云认为父子合伙对付自己,气愤之下说了一些难听话,孙鑫一时冲动,就动手将自己的继母打了一顿。事后,赵晓云就搬离了家里,自己在外面居住。

 

今年年初,赵晓云向北塘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说两人分居已经超过两年,要求与孙宁离婚,分割夫妻财产,并由孙宁赔偿因家庭暴力造成的各项损失16736.6元。孙宁说,自己同意离婚,但是结婚后赵晓云并没有出钱来分担家庭开支,自己的财产都是婚前财产,不应该分割。至于她要求的人身损害赔偿,跟自己更没有关系,是儿子孙鑫打的。

 

最后,赵晓云表示,自己和孙宁已经没有任何感情可言,她只要求尽快离婚,愿意放弃其他所有诉讼请求。在北塘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孙宁和赵晓云自愿达成协议,二人离婚,案件受理费由孙宁承担。(文中所用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