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弃婴二十年后 善心夫妻意图断情
作者:丁培培 卢雨阳 发布时间:2011-04-18 浏览次数:337
20年前,一个刚出生的女婴被抛弃在一家门前,这家人将孩子抱回,视为掌上明珠地抚养了20年。20年后,养父母却一纸诉状呈上法庭,要求解除与孩子的抚养关系。
2011年3月1日,海安法院开发区法庭受理了陈明(化名)夫妇诉养女陈笑的解除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接到案件之后详细查阅卷宗,第一时间与两原告取得联系,问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陈明夫妇当年将现在的女儿陈笑(化名)抱回去抚养,未到相关部门办理抚养手续,但已形成事实抚养关系。从小到大,陈明夫妇俩将陈笑视为亲生女儿,关怀备至,爷爷奶奶更是宠爱至极。其间陈妻有过一次生育的机会,但是夫妇俩为了陈笑放弃要孩子的机会。
或许是过于宠爱的缘故,陈笑性格偏执,对父母的话是左耳进右耳出,自己认定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做,无论谁劝都不管用。加之处于叛逆期,做了很多过格的事情,沾染了不少社会上一些的朋友不良习气,父母劝也劝过,骂也骂过,该做的都做了,陈笑仍是没有任何改过。无奈之下,陈明夫妇只好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陈笑的抚养关系。
了解大致情况后,承办法官感觉到两原告对于其女儿仍然存有很深感情,虽然对女儿的种种作为他们已经彻底失望,但是提起诉讼一定还存在着一些意气用事,于是决定先单独做原告的工作。
第一次联系,夫妇俩态度都很坚决,说这样的女儿只会让他们感到心寒,他们已经彻底对陈笑彻底失望,就当没有她这个女儿。承办法官耐心地劝说他们不要一时之气,毕竟是尽心尽力抚养了20年的女儿,感情不是说断就能断的。孩子不听话、不懂事,犯了很多错,走了不少弯路,但总要给孩子一个机会,毕竟她也在一天天成长,父母的苦心她会慢慢体谅。经过几次接触以及劝说之后,两原告的态度渐渐没有开始时那么强硬了。
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决定趁热打铁,想办法与陈笑取得联系,与她约定了参加调解的时间。
调解这天,陈笑依时来到法庭。承办法官单独与她进行了谈话,告知她父母现在的态度,询问她今后的打算。陈笑说她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今后会好好学门手艺,好好做人,听父母的话,不再惹父母生气。
陈笑的这种态度让承办法官感到欣慰,几天来的工作总算没白费,也更加坚定了要尽全力让这一家人和好如初的信念。
随后,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疏导陈明夫妇打消与陈笑解除收养关系的念头。在承办法官坚持不懈努力下,陈明夫妇同意再给女儿一次改过的机会,看她今后的表现。
看着一家三口远去的背影,承办法官欣慰地笑了。她在心里默默地祝福着这一家人从此能够和和睦睦,融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