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沭阳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三面向”优势,探索建立挂钩联系点、司法服务点和巡回审判点“三点制”群众工作法,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农村矛盾纠纷。

 

建立挂钩联系点预防矛盾纠纷。该院6个基层法庭每名法官分别挂钩辖区一个乡镇,积极开展“三大四进”和谐共建活动,即通过“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和“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排查矛盾纠纷,进行法制宣传,参与综合治理;建立司法服务点化解矛盾纠纷。人民法庭在所辖各乡镇设立“司法服务点”,定期安排法官驻点办公,与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庭所共建”,每月召开乡镇政法委员、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联席会议,建立涉诉矛盾纠纷研判调处联动机制,与派出所建立执行信息共享通道和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将涉诉矛盾化解在基层;建立巡回审判点解决矛盾纠纷。该院在全县38个乡镇均设立标准化巡回审判点,通过预约立案、送法上门、假日法庭等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实现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结案。

 

“三点制”工作法整合了调解资源,实现了诉调对接,满足了基层组织及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今年以来,沭阳法院涉农民事案件呈现“三降三升”,即受案数、办案周期和涉信访显著下降,调撤率、执结率和服判率大幅提升,该院6个基层法庭均被辖区人大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无讼村居”覆盖全县农村乡镇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