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张浦法庭戒毒所巡回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作者:蒋曾荣 黄福玲 发布时间:2011-04-15 浏览次数:352
近日,昆山法院张浦法庭在太湖戒毒所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是夫妻,婚后感情融洽,特别是儿子出生后,一家三口更是其乐融融。2004年,被告交友不慎染上毒瘾,从自愿戒毒到强制戒毒始终都不能戒除毒瘾。此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感情也逐渐淡漠,但仍然维持着婚姻。2009年,被告因复吸再次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两年,原告终于不堪忍受长期以来的痛苦压抑,诉至法院坚决要求离婚。
考虑被告在戒毒所不方便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巡回审理该案,迅速与太湖戒毒所联系送达及开庭事宜。调解时,双方当事人一见面就指责对方,互不相让,现场气氛异常僵化。法官先设法让双方当事人冷静下来,然后分析双方感情破裂正是因为被告毒瘾屡戒不止让原告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引导被告换位思考,体会原告起诉离婚的无奈选择和复杂心情。经过法官情理交融的劝说,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表示同意离婚,并且下决心戒除毒瘾,为儿子树立一个好榜样。原告念及往日夫妻之情,当场拿出500元钱作为被告在戒毒所的零用。双方认为婚姻虽离情分尚在,对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昆山法院经常组织法官到乡镇、社区巡回审判、调解,为基层群众参加诉讼提供方便,探索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扩大巡回审判案件范围,使巡回审判成为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重要的工作方式。坚持不断丰富司法便民举措,采取预约开庭、假日办案、电话调解、上门调解等多种办案形式,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缩短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切实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和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