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完善各项监督举措着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依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加大自我严格监督相结合,确保实现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监督。该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普通群众,实行走出去、请进来,采取召开座谈会以及旁听案件等形式,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强化外部监督。该院在社会各界聘请9名廉政监督员,每年两次组织廉政监督员分片区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旁听庭审,跟踪执行,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

 

加强内部监督。该院党组研究任命11名政治素质高、坚持原则的优秀干警担任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加强对各部门干警工作作风和廉政情况进行提醒、监督,并协助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工作。

 

廉政回访监督。该院制定了案件廉政回访制度,开展案件廉政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法官在公正廉洁,办案效率,审判纪律,司法礼仪等方面情况.回访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回访活动,回访对象主要为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以及乡村干部和普通群众.回访案件类型主要为各类信访投诉案件,社会关注和热点案件以及普通案件随机抽取3%

 

实施过程监督。该院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实施廉政监督卡制度.为更有效保护当事人权益,实行“一案一卡”。向当事人发放案件廉政监督卡,案件审结时由当事人自愿填写对办案人员工作的评价意见。当事人的评价意见,纳入审判和执行工作考评范围,从而加强当事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