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拍卖中,一般要求竞买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价全款,这使得部分竞买人因暂时性资金短缺,无法“角逐”大宗、优质拍品竞买的情况,而那些资金充足的大买家,则以较低价格就可竞标成功,无法切实实现拍品价值的最大化。为此,探索引入金融机构按揭等融资服务,给竞买人提供资金支持,以进一步提高拍品的成交率和成交价,已成为昆山法院在积极推行现有司法拍卖创新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司法拍卖改革的方向。

 

2011413日,昆山法院在对融资机制相关环节进行广泛调研和充分沟通协调的基础上,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达成合作意向,即由法院在“委托拍卖招商网站”中为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宣传平台,金融机构设置“竞融通”专项产品为法院拍卖标的物提供融资服务平台。对法院公告拍卖标的物有贷款意向的竞买人可在公告登记期间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金融机构经对申请人进行贷款资信审查后,负责提供担保公司并与申请人、担保公司共同签订贷款意向协议,贷款申请人如能最终拍卖成交,贷款申请人和担保公司须在“拍卖竞买特别约定”规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汇付法院纠纷款帐户,法院于拍卖成交款全额到帐后及时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由竞买成交人、担保公司、金融机构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和贷款手续。

 

成功搭建“司法拍卖按揭融资平台”,是昆山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推出“构建网络发布拍卖公告信息平台”和“实现网络远程监拍”两项司法拍卖改革创新举措后,又一全国法院首创举措,亦是昆山法院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