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时贪念,李梅将贪婪的手伸向了自己舍友的银行卡,近日,吴江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因被告人李梅系初犯、偶犯,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又取得了舍友的谅解,本着宽刑相济的刑事政策,李梅被法院单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一个周末的晚上,工作了一天的李梅回到宿舍,洗漱后躺在床上,无意间看到了对床玲玲的厂牌正静静地躺在枕头旁边。李梅知道,玲玲的厂牌下面就压着玲玲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一时间,罪恶的念头在李梅的脑海中冒了出来,李梅和脑海中的念头挣扎抵抗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诱惑,将自己的手伸向了玲玲的银行卡,并迅速的抄下了玲玲的身份证号码。

 

第二天一大早,李梅就拿着这张银行卡,匆匆的到厂子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出了2900元钱。拿着这些钱,李梅真是既害怕又激动。只可惜,李梅那激动的感觉还没平静下去,警察就找上门来了。案发后,李梅的女儿将这2900元退还给了玲玲,并再三向玲玲道歉,玲玲念及平时李梅像姐姐一般照顾自己的情谊,原谅了李梅。

 

法官温馨提醒:此类案件为本地区的常发案件,务工人员在拿到自己的工资卡后,应尽快更改自己的密码,不为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以避免自己遭受经济损失。(本文所涉人名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