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案两被告人在下关公审
作者:下法 发布时间:2011-04-13 浏览次数:411
4月12日上午,南京下关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朱广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告人王有道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下关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咨审员、人民陪审员及部分群众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3月至2010年8月间,被告人朱广源先后在担任南京市栖霞区房屋拆迁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栖霞区拆迁办)副主任、主任期间,对栖霞区政府迈皋桥办事处(以下简称迈皋桥办事处)未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即组织对南京塑料四厂地块实施拆迁一事,明知迈皋桥办事处未办理拆迁许可手续违反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擅自决定以栖霞区拆迁办的名义对南京塑料四厂地块发布拆迁通知,并由时任栖霞区拆迁办拆迁安置科科长的被告人王某具体落实。被告人王有道明知迈皋桥办事处未办理拆迁许可手续,仍然违规落实拆迁通知的草拟、盖章、发布等具体事宜,使得该地块的违规拆迁得以推进。2010年7月28日上午10时许,施工人员董某、方某(均另案处理)野蛮施工,用挖掘机将穿越南京塑料四厂地下的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直径159mm丙烯管道挖穿,导致丙烯泄露并迅速扩散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位于该厂南侧附近一饭店的明火后引发爆燃。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朱某为规避责任,授意施某等人伪造拆除工程施工协议书等材料,欺骗、干扰事故调查。
检察机关还指控朱广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王有道受贿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拆迁通知的分发与爆炸有无因果关系开展辩论。
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需进一步审理后再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