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无锡市民王先生在租住半年的房子内竟然遇到自称真房主的何某,而且在交涉无果后被何某告上法庭。近日,无锡南长法院调结这起返还原物纠纷,王先生在一定期限前迁出该房屋。

 

去年,何某因工作变动要去外地出差2年,临走前将家里的钥匙交给朋友陈某保管,让陈某照料家里的花花草草。然而不久后,陈某便打起了这栋房子的主意,心想房子长时间空着也浪费,还不如租出去赚点钱,反正不是卖掉,何某回来也不会发现。于是陈某便在房屋周围张贴租赁告示,王先生见租金低廉便急忙与陈某签订租赁协议,租期为1年。然而半年多后,何某没跟陈某打招呼就突然回来,在看到自己家里住了陌生的一家人后相当气愤。双方几经交涉,王先生始终认为既然签订了租赁协议,自己便有权居住至期限结束,因此并不愿意迁出。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房确系何某所有,陈某不是房屋所有人。该案承办法官的多番解释,终于让王先生了解到自己的过错。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王先生在1个月内迁出该房。事后,王先生表示很后悔,觉得自己不应该因为房屋租金低廉而不看房产证,是自己冲动造成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