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苏州相城法院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管理机制,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陪审工作日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取得了良好成效。

 

20098月,该院专门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指导开展陪审员选任、培训、管理等工作。在选任上,采取集体推荐与个人申请相结合、部门审核与提请批准相结合的方式;在培训上,加强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将陪审员培训纳入法官培训总体规划;在管理上,将陪审率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明确合议庭人员的庭审分工和陪审工作要求,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人。

 

该院现有陪审员19名,分别来自妇联、环保局、卫生局、教育局、学校、基层街道、村等单位,形成了较为合理的人才结构。通过参加培训、座谈、工作总结会及自学法律知识,陪审员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得以提升。在庭审中,陪审员能够时时处处以中立立场关注案件事实和证据,并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尤其在婚姻家庭案件、医疗纠纷等案件中,陪审员发挥专业优势,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使部分当事人重归于好,有些甚至撤回起诉。

 

2010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116件次,陪审案件数达781件,其中刑事案件440件次,行政案件8件次,民商事案件628件次,陪审率分别达100%100%92%,参加陪审案件数量最多者高达563件次,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缓解审判工作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