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目前刑事审判“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难题,睢宁法院认真学习上级法院下发的“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制度的文件精神和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通过主动与县检察院沟通协调,并由庭长亲自承办全部简易程序案件,逐步形成和完善了“法检联动,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的绿色通道,大大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效率。

 

以今年三月份为例,共受理刑事案件64件(其中新收案件53件),结案55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审结的案件共四批28件,占全部结案数的50.9%,有效提高了案件的审判效率,同时由庭长一人办理全部简易程序案件,解放了刑庭其他法官,使他们可以集中精力解决较为复杂的刑事案件,从而使刑庭案件质量和整体质效都获得了较大提高。具体做法:首先,通过与检察院沟通协调,由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批量”轻微刑事案件提出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的建议,主要是针对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微类型刑事案件。然后,由法院刑庭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提出同意适用的意见,并指派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兼备的专职法官负责审理。再次,庭前听取被告人关于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理”程序的意见,对于被告人明确提出不同意适用该程序的不予适用,并将该案件变更其他承办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