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分析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孙武正 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1-04-13 浏览次数:577
最近,丰县法院对近年审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有近三分之一的交通事故发生在农村道路上,如不及时采取治理措施,有进一步增多的趋势。
事故频发的成因
一是农村地区道路状况差。由于发达程度的差距,许多农村道路大多是在原有的土路基础上拓宽改造而成,水泥路面窄,路面标示、标牌、标线极不完善。路面坑坑洼洼,道路安全系数差。这成为交通事故的潜在隐患。
二是机动车和电动车逐年增多。农民出行的交通工具从自行车逐步过渡为电动车、摩托车,每户家庭少则1至2辆,有的小学生上学都骑上电动车,很不安全。由于电动车和摩托车在农村道路行驶速度快,当遇到紧急情况时,特别是未成年人和老人,操作容易失控,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是农民交通意思淡薄。由于受文化程度的影响,一些农村地区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法规意识差,在行驶过程中随意掉头、转弯、不守交通安全法规、横冲直撞等现象非常普通,甚至有些农民看看不懂红绿灯。这是成农村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
四是农民无心车检,车辆状况差。由于农村地区交通管理相关薄弱,未年检的车辆照常行驶无人知晓。加上农民生活水平有限,车辆年检要花费成本,车辆检修抱着能过则过的心理,很多车辆带“病”行驶现象严重,从而成为交通事故的直接隐患。
对策与建议
一要对农村道路路面适当加宽。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民开车进城、返乡已是常事,汽车将越来越多地进入农民家庭,现有的道路状况已不能适应农村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地方政府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对较窄的路面应适当加宽。
二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监管。配备一定数量的农村道路交通警察,加强日常道路巡查和管理,对农村道路进行管控,要求电动车和摩托车驾驶者和乘坐者必须配戴安全头盔,做到自我保护,安全行车。
三要尽快设置交通警示标志。针对农村道路的特点,在弯道、陡坡、桥梁、涵洞、河道、村庄等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应设置明显标志,防患于未然,进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要对农村道路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道路建成使用几年后,有少部分水泥路面出现断裂、下沉或缺口,地方政府要明确道路养护部门和职责,防止因路况问题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