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机关驾驶员职业道德建设之我见
作者:王奇 发布时间:2011-04-11 浏览次数:903
法院机关因工作需要配置有数量可观的公务车,驾驶员队伍也不断扩大,驾驶员职业技能、思想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加强法院机关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关系到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笔者在法院车队工作二十余年,现就如何提高驾驶员职业道德素质谈几点粗浅体会:
一、法院机关驾驶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些不良表现
一是少数驾驶员还存在着特权思想,总是自视高人一等。有的滥用警车道路优先通行权,与行人争道抢行,有的违规使用警用标志灯具和警报器,有的使用警车顺道接送子女上学,违章停放也时有发生;个别驾驶员自恃开的是警车,酒后仍照常开车,甚至借助酒力开快车、冒险车,左超右钻,横冲直撞,让其他车辆和行人胆战心惊,严重影响了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二是少数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常常喜欢察言观色“看人办事”。对领导和有权有势的人、对自己有好处的往往笑脸相迎,愉快接受任务,而对于普通工作人员则表现的很不耐烦,或者推诿拖拉及不情愿地接受任务,缺乏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三是少数驾驶员自身素质较差,缺少必要的社会公德意识。有的认为开车只要不违反交通法规就可以了。因此,在行车中往往会发生各种不道德行为,有的遇到交通事故,路人或伤者求救不理不睬,扬长而去;有的遇到违法乱纪行为置之不理,不敢制止;有的还故意捉弄、惊吓行人或骑车人并以此取乐,有的随意朝窗外吐痰,抛杂物等等。
二、法院机关驾驶员思想道德教育应采取的措施
一是进行作风纪律教育整顿,从点滴入手抓好养成。在驾驶员队伍中广泛开展安全文明行车活动,杜绝开快车、闯红灯、乱停乱放、乱使用警报警灯等不良行为,严厉查处酒后开车、私自出车,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等违法、违章行为。严格车辆审批使用手续,严格贯彻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用车、谁负责,谁驾车、谁负责”的原则,外出填写派车单,所有外出车辆必须由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同时根据驾驶员日常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对驾驶员评定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进行排队,对被评定为不称职的驾驶员,立即停止驾驶车辆,安排“回炉”复训和复考,同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促使驾驶员自觉用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来约束驾驶行为。
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对驾驶员大力开展学法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倡导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努力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渗透到广大驾驶员的意识中,鼓励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弘扬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的精神,特别是在出车途中遇到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或急需救助的病人和孕妇,应急群众之所急,将伤病者尽快送往医院救治。当国家和人民群众安全受到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危害时,作为法院驾驶员应当挺身而出,伸张正义,不畏强暴,切实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三是坚持经常性的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对驾驶员及车辆要坚持经常性的考核检查,检查驾驶员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现行交通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程度;检查车辆的运行状况和驾驶员对车辆的操控能力。通过检查考核,不断提高驾驶员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运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同时有计划地组织和开展技术培训,积极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榜样,形成学技术、爱技术的良好氛围,鼓励和促进驾驶员通过学习,去了解和掌握不断更新着的各种车型的技术性能,督促驾驶员在工作中牢牢掌握和熟练运用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有效地提高驾驶技能,使驾驶员能从容应对瞬息万变的各种交通动态,以达到安全行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