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法院出台物业纠纷调解机制
作者:徐小艾 发布时间:2012-11-05 浏览次数:407
近年来,昆山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今年1-10月已受理1240件。为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地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纠纷,近日,昆山法院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物业纠纷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强化对物业纠纷调解的工作指导,完善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统一思想认识,将调解作为处理物业纠纷的首选方式,树立“预防为主、调防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导向;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配合,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调解灵活、高效、便民的优势,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物业纠纷的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专职调解员,负责全市重大、疑难物业纠纷的调处与指导;在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负责调解辖区内复杂物业纠纷;在村(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辖区内一般性物业纠纷的排查、化解和法制宣传工作。
着力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强化指导民调,落实人民调解员旁听制度、陪审制度、咨询制度,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员依法处理物业纠纷的能力;加强诉前引导,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有效分流物业纠纷;深入开展和谐共建,设立诉讼服务站、法官工作室,走访排查物业纠纷隐患,使大量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推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建立法院与相关部门物业纠纷信息沟通制度、工作例会制度、重大物业纠纷联动处理机制;推动建立以法院为主导,居(村)民委员会、物业公司、房产公司协同配合的物业纠纷“1+3”化解模式,形成纠纷化解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