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少年法庭成功化解首起民事纠纷
作者:顾成勇 唐霄 发布时间:2011-04-11 浏览次数:355
一场难以预料的工伤事故夺走一个家庭的“顶梁柱”,由此带来了一次受害家属与肇事单位的利益博弈。可是,祸不单行,面对身带两女生活困境,好不容易获赔60万元高额赔偿的“单薄”家庭,却暗中生热起另一场分割死亡赔偿金的“争夺战”。4月8日,在海安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倾力化解下,这场没有硝烟的家庭内部民事纠纷最终得到妥善平息。
去年10月23日的下午,海安县角斜镇政府里人头攒动,人堆里不时传出两个女人撕心裂肺的嚎啕哭声。走进才了解到,原来是她们的近亲属张某在同日上午上班期间车间钢板高空坠地不幸致其当场身亡。两个女人,一个是死者的妻子,一个是死者的母亲,尽管历经坎坷岁月,但此时面对突如其来的沉重打击,她们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承受底线,释放出人间最惨痛的情感表达。
张某的家庭较为特殊,其本人系二婚,与亦是再婚的妻子秦某结婚已有三年,并于婚后生下一女。本分的张某生性善良,婚后一直抚养教育着妻子秦某与前夫所生之女。两个年轻人重整起家庭,开始负重寻求属于他们自己的幸福生活。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张某突然间的消逝人世,让其父母承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百感之痛,也再一次深深刺痛着其妻秦某失去丈夫的脆弱心灵。
由于张某的单位未能按时为其投交工伤保险,依照法律规定,这场工亡事故应由所在单位负责赔偿。考虑到这个家庭的艰辛不易,也避免张某的家属因张某去世情绪失控造成矛盾的升级,当地镇政府高度重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随即现场组织双方协商赔偿及善后处理事宜。从案发下午直至次日凌晨,经过曲折的协商谈判,最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为张某的家属争取到60万元的死亡赔偿款。
达成了赔偿协议,拿到了张某的“苦命钱”,但张某的去世对整个家庭来说还是一大损失,让这个原本开始成长的家庭顷刻之间失去了主心骨和顶梁柱,一直难以找到方向。幸运的是,坎坷面前,张某的父母、妻子相互安慰支持,在艰难中也一步步坚持走了下来。可是,随着时间的流淌,让人倍加遗憾的是,在心灵的创伤渐渐平复的同时,这个家庭也在暗地里进行着一场激烈的“利益争夺大战”。
张某的父母、妻子顺利拿到了张某生前单位给付的60万元赔偿款,但这笔高额现金一直放在张某父母身边进行保管。张某的父亲曾对儿媳秦某明确表示,“这个钱是我儿子的命钱,大家一起用,如果你另改嫁,我们只答应给你10万元”。毕竟身在他家,秦某对此也表示接受。但安葬了张某后,随着物价的飞涨,日常开支的增多,秦某身带两女倍感生活压力加大,可公婆怎么也不愿意动用存放的60万元前,由此家庭经济矛盾渐生并日趋走向激化。秦某一气之下带着两个孩子,于2011年4月1日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张某的父母给付“属于”自己那份儿的30万元赔偿金。
2011年4月6日,海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亲属间分割赔偿金的民事纠纷,并安排由刚刚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审理此案。面对着一方是丧偶儿媳只身带养失父儿童、一方是因失去唯一儿子而无法安度晚年的父母,海安法院少年法庭接到案卷材料详阅后,分别第一时间通知秦某以及张某的父母深入获取案件来龙去脉。通过谈话,承办法官了解到,秦某主要是担心张某的父母会将这笔钱在其不知情下外借,其次自己也想拥有一笔钱由自己支配。而张某的父母则担心把钱给媳妇后,秦某会带着钱一跑了之,最终连孙女的生活用钱都没有着落;而且,这笔钱在办理丧葬事宜、清还债务后仅剩下40余万元。
少年法庭的承办法官敏锐洞察到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后,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演变历程,寻找到化解该案的突破口,及时规划确定了初步调解方案。4月8日上午,承办法官将此案仍旧安排在镇政府的大调解中心进行调解,法官结合乡俗人情、据实引法、耐心劝导、明晰事理,经过整整一个上午分头做工作,最终促成矛盾激烈的一家人心平气和地握手言和:秦某和大女儿分得10万元,这笔钱由她们自行支配使用;小女儿,即张某的亲女分得20万元,这笔钱由张某的父母和秦某按年按份共同支取后统一交由张某的父母用于支付小女儿的生活开销,待小女儿成年后由其自行支配。同时,承办法官还不忘对秦某、大女儿的居住以及小女儿的抚育照顾等细节问题促成双方坐下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由此,一场因亲属死亡获赔引发家庭内部分割赔偿金的民间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涉案双方他们也各自开始了新的平静生活。
海安法院少年法庭于2011年3月8日获得独立建制,专门从事涉及少年案件的审判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这起分割赔偿金案件是该院少年法庭走出法院、深入基层化解民事矛盾纠纷的第一案,也是寻求自身突破、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