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强化司法宣传工作组织领导
作者:承钧 来宽 发布时间:2011-04-11 浏览次数:260
“司法宣传工作不只是宣传职能部门的事,而应是全市法院所有部门的共性工作,要构建大宣传格局,形成工作合力。”4月8日,宿迁中院院长何方在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作出强调。
宿迁法院去年共在各级各类媒体刊登稿件4326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占69%,比上年度有大幅度增长,有的稿件刷新了宿迁法院宣传工作空白,较好地推动了司法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何方认为,党组的重视程度决定宣传工作成效。他要求各基层法院院长要切实承担起宣传工作总负责人的责任,要主动了解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参与研究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和宣传主题策划,及时解决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多方协调好宣传机构同党委、人大、政府宣传部门之间的关系,同有关新闻单位、媒体记者之间的关系。要配齐配强宣传工作队伍,舍得将政策水平高、政治思想性强、熟悉审判业务、文字功底扎实的干部配备到宣传领导岗位。要努力保障宣传经费的落实,在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时,专门列入宣传经费,使用中不足部分及时增补,确保宣传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