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前,为爱他们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决然私奔他乡;十三年后,生活的现实将一意孤行的婚姻逼向风口浪尖。当爱演变成恨时,曾经的誓言回想起来竟是如此的苍白。

 

1997年,刚念高一的农村姑娘小丹就辍学在家,不甘心做井底之蛙的小丹不顾父母的担心背上行囊进了城。不沾亲不待故的乡下妹在城里很难找到稳定像样的工作,小丹被招聘到一家舞厅做了服务员。正值花季的小丹虽然没有成熟女人的妖娆美艳,却也出落得亭亭玉立,逐渐的吸引了不少慕名者,在小丹心里他们都是不谙世事的酒囊饭袋,孤傲的性格总会引来争端,为此得罪了很多客人,每当被欺负的时候,总会有个身影挡在小丹的前面,他就是28岁的杨默。懵懂不知的小丹认为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当小丹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杨默时,杨默异常激动,两人开始了甜蜜的恋爱。

 

1998年,由于小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过上了同居的生活。一年后,小丹发现自己怀孕了,兴奋的小两口决定就此机会向双方家长说明真相,不料两人的关系遭到了双方家长强烈反对。实在没有办法可想后,两人决定私奔,南下深圳。天高任鸟飞,终于能如愿以偿跟自己心爱的男人在一起,小丹感受到了从未体验过的幸福感,只要自己过得幸福终有一天能得父母的谅解。然而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大城市并不像没有口中那样遍地是金,没有文凭的两人在大都市受尽了白眼,由于小丹不方便工作两人只能靠杨默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基本生活。杨默劝小丹回家,小丹断然拒绝。

 

1998年底,儿子的出生并没有该小两口带来喜悦,此时的生活的困境压得两人喘不过气。杨默打工的工厂因为违法生产被停业整顿,唯一的开支来源也被断绝,杨默终日郁郁寡欢,靠喝酒来麻痹自己,有时借着酒劲大骂小丹不该出此下策,怪小丹幼稚的行为害人害己。2001年,两人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在老乡的资助下两人带着孩子回了老家,跪在双方家长面前声泪俱下,看着襁褓中熟睡的外孙,小丹父母无奈答应了女儿的婚事。安顿好后,杨默又回到舞厅上班,由于业务生疏跟不上发展节奏,杨默常常遭到排挤。

 

 2004年,孩子上学要报户口,小丹与杨默领取了结婚证,这一天小丹等了六年。尽管与小丹领取了结婚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夫妻,杨默却很少履行丈夫的义务,工资不进家门,儿子也很少照顾,甚至一连几天不着家,面对已经判若两人的丈夫,小丹心里一片茫然,只有向父母诉苦,知道女儿受到这么多委屈,老两口找上门与杨默理论,当着众人的面严厉数落不中用的女婿,让杨默觉得在公众场合没了脸面。

 

从此,杨默对小丹不打也不骂,开始实施“冷暴力”,只要杨默不再整天吵闹,即便就这样过日子小丹自觉也能接受。2009年,杨默打破沉默,提出要与小丹离婚,小丹一口拒绝,告诫杨默休想再提离婚二字。20111月,心意已决的杨默向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中,杨默称自己现在犹如被小丹娘家人圈禁了一样,没有人身自由,隔三岔五老丈人都会查岗,对如今的婚姻生活只感到恐惧。小丹坚决不离婚,称自己依然爱着杨默,自己17岁就跟了杨默,最美好的青春都给了这个男人,杨默要离婚,那些逝去的青春如何补偿,日子过得再困难自己都能接受,但是杨默要离开自己,小丹无法承受。

 

法院审理认为,杨默与小丹仍旧有感情基础,只是因为夫妻之间面对生活压力的时候没有找到适当的调节方式,一味地把责任怪在对方身上,夫妻双方应该经常沟通,共同解决生活遇到的难题,而不是一味地认为离婚才是最好的途径,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不准杨默与小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