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不断推高,加重抚育负担,子女诉父闹至法院。近日,启东法院法官经过三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将这次抚育费纠纷案件调解成功。

 

陈某和方某经人介绍于199631日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并生育了一子和一女。2006年春节期间,陈某因外出打工结识了歌厅舞女,并弃家离婚。为此方某一直耿耿于怀,但依然安心抚育自己的两个子女。随着物价普遍高涨,两个孩子年龄增长,需求不断增加,陈某所给的生活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陈某遂领着两个孩子来到法院,要求前夫每月承担孩子生活费2000元。

 

诉讼服务中心的老法官管成祥耐心听完方某诉说后,感觉到这个案件是可以调解成功的,于是直接电话联系方某前夫陈某,告知其前妻已经将他告上法院,希望他能够提高孩子的抚育费。陈某听后当即表示愿意提高到每个月1000元的标准,虽经过管法官多次劝说,但方某依旧要求每个月至少1300元标准,调解陷于了尴尬局面。此时,管法官感到方某依旧对陈某喜新厌旧过去往事表示憎恨,但希望方某能够从保证孩子抚养成人的角度真诚面对该案分歧,不要因为诉讼而伤害彼此感情,不利于孩子今后的成长。最终,陈某与方某终于达成了由陈某每个月给付方某1000元标准的抚育费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