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日,经灌南法院主持调解,原告肖某与其次子、丈夫周某、两个女儿、长子就赡养、拆迁款分配、承包地使用权等关联纠纷均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巧断家务事,化解系列家庭纠纷挽救亲情,让老夫妻安度晚年,也在当地传为佳话。

 

原告肖某与其丈夫周某生有两儿六女,均已成家另过。2003210日周某将其原与肖某共住的五间砖瓦房分给次子居住。2010914日,该房屋被拆迁,拆欠款146784元被其次子领取。肖某获悉后,称分家时其不知情,周某无权处分属于其共有的部分,起诉要求次子返还拆迁款的一半,即73392元。因肖某一直随长子生活,其他子女认为其定是受长子操纵诉讼,损害母子亲情,其中两个女儿随即起诉肖某长子,要求其返还二人名下现被肖某长子耕种的2.2亩承包土地,从而引发了家庭矛盾。年逾七旬的周某眼见子女为财产反目,对簿公堂,伤心欲绝,先后多次到当地公安部门和法院要求公正处理,并声称如果处理不好就要跳楼。

 

考虑到该案系家庭财产纠纷案,不仅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容易激化,而且案外人周某也容易因案件处理发生意外。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经分析案情,摸准可确能是肖某随长子生活、周某随次子生活,次子领取拆迁款导致长子心理失衡引发矛盾,多次联手公安民警与肖某、周某及其族长,登门对各方进行耐心疏导,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宣传传统美德,劝导双方莫为金钱伤亲情、得不偿失,力促双方互谅互让、和睦相处,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协议,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