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市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要求,在总结以往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同时,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间该项工作的落实与推进,324日上午,下关法院邀请了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诉法学专家吴英姿教授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专题座谈,院长史俊同志、副院长何蓉、审委会专委孙展虹以及部分业务庭法官及陪审员代表参加了座谈。

 

会上,下关法院领导就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工作进展情况做了介绍,目前该院有人民陪审员48人,与审判人员的比例为0.91,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逐年上升,去年为96%,今年13月已高达100%。自20081月以来,该院不断加深对人民陪审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精选队伍、完善管理、严格培训、强化职责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将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到实处。

 

与会同志分别就对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现状、教育培训、健全陪审机制及开拓陪审员职责领域等问题作了交流。吴英姿教授结合陪审员的理论与推进司法民主的现实意义进行了阐述,并就该院司法实践中的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一是关于陪审职责和陪审范围问题。陪审案件类型范围是否局限于民商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能否拓宽至执行案件,以及陪审职责能否拓展至庭外调查、上门调解、撰写法律文书等,均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考虑,认为陪审员的职责范围不宜太宽,可以探索进行,并注意情况反馈。二是关于陪审员选任的工作定位问题。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监督的同时客观上也解决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提升诉讼效率,更有利于案件的解决,且陪审员比年轻法官有更多的社会阅历,调解方法更为恰当,应充分发挥其“补充”作用。三是关于陪审员培训的方向问题。对陪审员专业化要一分为二看,目前陪审员组成较多的是社区主任,企业员工,培训只是增强其法律知识,但对陪审员培训的同时,要培养其参审的独立性,注意不能脱离平民思维。陪审员参审案件是民众参与司法的方式,社会影响法院的同时也是法院向社会展示自己的工作,让社会了解法院,两者并不冲突。会议代表们交流中形成良性互动,拓展了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办案的思维,更加坚定了法院扎实推进司法民主的决心。大家一致认为,下关法院通过在人民陪审员选任上注重基层群众参与,使人民性得到了强化;在陪审资源使用上注重权利保障,使参审性得到了强化;在发挥陪审优势上注重拓展新路,使能动性得到了强化;在陪审员队伍管理上注重机制建设,使保障性得到了强化。

 

最后,史俊院长对前一阶段的人民陪审员工作予以肯定,对人民陪审员下一步推进工作提出要求,要坚持选任上广泛性、参与上体现民主性、使用上发挥特殊性,管理上落实规范性,培训上注重实效性,在保障上调动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