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法官都会对自己倾注心血承办的案件如数家珍。不久前,我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祖孙三代“赠房”之争的赠与协议纠纷,案情曲折复杂,矛盾此起彼伏,最终通过调解解决了各方的后顾之忧。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奶奶起初答应赠与孙子一处祖宅,后来却反悔了。奶奶为何要答应赠与孙子祖宅?追本溯源,还是孙子的母亲在离婚诉讼中的额外要求。

 

今年6月,孙子的父亲起诉要和其母亲离婚,孙子母亲的意见很简单:同意离婚,但要求孩子奶奶的一处祖宅要过户给孙子,否则免谈。虽然这是离婚案件之外的事情,但孩子的奶奶希望家庭生活早日恢复平静,想到房产又是过户给自己的孙子,便答应了孩子母亲的要求,并在案外签署了赠与协议。就这样,孩子父母20年的婚姻生活走到了尽头。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孩子的母亲本以为了结了一段婚姻,为孩子换来一套住房,满怀期待地等待孩子的奶奶履行协议。谁知后来奶奶却反悔了,拒绝将房产赠与孙子。孩子的母亲感觉到很气愤,在上门多番理论无果之后,觉得自己和孩子都受到了欺骗,随后孩子(已成年)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将奶奶告上了法庭,要求奶奶履行赠与协议。

面对这样的纠纷,我清楚地认识到,不论怎么判决,结果不可能使双方都满意,总会有一方觉得自己吃了亏。只有多费点心思,寻找到一个各方都能接受到的调解方案,解决各方的担忧,才能彻底化解纠纷。

 

在庭审中,谈及为何要反悔协议,孩子的奶奶表达了这样的担忧:自己年纪大了,平平安安过了大半辈子,如果将仅剩的房产赠给孙子了,日后被赶出来,连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都没有,该怎么生活呢?

 

孙子这一方拿意见的是其母亲。其母亲认为,嫁到他们家这么多年了,也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如今40多岁的人离婚了基本上是两手空空,现在为孩子争取一处住房,日后自己老了也有个保障。如果当初他们不答应赠与房产,自己也不会轻易同意离婚,故而坚持要求奶奶履行赠与协议。

 

奶奶的担心不无道理,孩子母亲的意见也在情理之中,怎么样才能兼顾双方的利益?我也曾“背对背”去了解双方的底线,得知双方都坚持己见,一时找不到化解纠纷的良策。

 

需要寻找到一套兼顾双方利益的调解方案。我反复的思考,在本案中奶奶最关心的是一个居住保障,孩子母亲最关心房产的归属,便居中提出了调解意见:奶奶将房产赠与孙子,履行了赠与协议,但孙子要为奶奶提供住处直至百年,不管房屋日后遭遇拆迁或者出售。原被告双方对此都赞同,双方就此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就此处理完毕了,困扰一个家庭祖孙三代半年之久的矛盾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后来想,假如判决支持了孙子的诉讼请求,强制奶奶履行赠与协议,万一以后祖孙俩闹矛盾,赶奶奶出去怎么办?抑或不支持孙子的诉求,其母亲感觉在离婚案件中受到欺骗,所受的委屈到哪里伸张?毫无疑问,涉案各方的家庭生活将依旧不得安宁,不能随着案件的判决实现事了。

 

审判的职责是定纷止争,判决和调解都是审判的方式,但对于有些案件,特别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的案件,通过调解的方式,以调解的柔性来弥补缝隙,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实现化干戈为玉帛,案件的处理效果无疑会更好一些。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好比是砌一面墙,以判决方式结案是把墙砌起来,搭起了墙的形状;而以调解的方式则不仅是要把墙砌起来,还要在粗糙的墙壁上涂一层水泥,抹平缝隙,然后粉刷涂料,使墙面光彩照人。虽然法官对这类案件的调解侵入了更多的心血,但是案件的处理效果却是倍增,不仅是法官感到了成功化解纠纷的喜悦,当事人也更能感受到法官的温情和法律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