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六合法院紧密结合当前审判执行工作,严格对照上一轮承诺事项查缺补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精心组织新一轮党员公开承诺活动。院机关党委、各支部(部门)、每位党员自上而下层层承诺,并把承诺重点放在解决自身突出问题上。

 

承诺突出主动。围绕本区“争先跨越突破年”工作大局和青奥会等重大项目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及时主动向区委汇报法院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广泛听取和收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建立院领导班子成员与19个街镇挂钩联系制度、行政审判年度通报制度、人民法庭所辖街镇涉诉矛盾纠纷年度通报制度,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承诺突出实效。做好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一审息诉服判率不低于85%。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切实加强调解工作,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不低于50%。创新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实体权利,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的执结率达到9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大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的工作力度,确保涉诉信访案件总化解率不低于70%

 

承诺突出廉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廉政提醒“五个必谈”制度,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经常性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保持警钟长鸣。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各项禁令,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承诺突出公开。推进阳光司法,通过公开审理、人民陪审员陪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公告栏、宣传展板、法制节目、开放日等形式,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诉讼程序和法律规定,方便群众诉讼,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承诺突出便民。加强巡回审判,深入街道、社区、村组、企业,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缓减免诉讼费用。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生活极其困难,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动用执行救助资金予以适当救助。

 

承诺突出规范。倡导规范、严谨、细致、文明的工作作风。实行首问负责制。干警热情待人,用语文明,对当事人的电话及来访,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告知承办部门、承办法官及联系方式,指明办理途径和方法,热心为群众服务。

 

承诺突出维稳。主动融入全区维稳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平安六合”、“法治六合”建设。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适当依法扩大并规范轻罪犯罪案件缓刑和非监禁刑的适用。推进“法治六合”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全力打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