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北塘法院:建立制度组织岗位大练兵活动
作者:任纪根 发布时间:2011-04-02 浏览次数:238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北塘法院结合本院司法警察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训练计划,并于近日召开了大练兵动员会,组织干警进行理论知识和体能技能训练,提高司法警察的警务保障能力和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能力。
领导责任制。成立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体能、技能教练员,指导体能技能的训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指导、检查、服务保障法警大队大练兵的活动,负责添置购买部分训练器材,申报训练经费等事务,担当起管理、指导、监督、考核、保障任务作用。
训练分级制。将所训科目分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特种技能,以45岁作为临界点,分年龄段有针对性地实施训练。45岁以下的干警,注重体能和技能的锻炼。对于押解、值庭、看管、安全检查、参与强制执行、执行死刑、采取强制措施等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以及各类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技能,特别是针对司法强拆实施的消防、救护技能与合成演练等特种技能,做到人人到训、人人参训。
到训考勤制。利用早晨7:45到8:45或下午4:30到5:30的时间段,采取集体组织和个人自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大练兵活动,坚持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能训练或专业技能训练。根据训练进度,适当安排周六、周日半天时间进行训练,确保训练课时和训练效果。由专人负责对每次到训、参训情况如实登记入册,以备考查。
定期考核制。每月进行一次体能测试、技能的会操和考核,对所进行的训练科目进行测试和考核,并登记做好台帐。大队将于中院组织竞赛前组织进行内部竞赛,选拔训练尖子参加5月底中院组织的体能竞赛。7月参加中院支队组织的随机抽查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的考核。8月、10月迎接省高院最高院的考核验收。通过考核检查促进干警的训练热情,提高干警的训练成绩,提高司法警察综合保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