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铜山法院能动司法促巡回审判领跑全市
作者:吴磊 发布时间:2011-04-02 浏览次数:288
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创新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巡回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10年,该院共审结诉讼案件6206件,巡回审判354次644件,巡回审判率达10.38%。其中,调撤593件,调撤率达92%,巡回审判案件无上诉、申诉、信访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被市中院评为2010年度“巡回审判先进集体”。
设立巡回审判工作机构。专门成立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回审判实施意见》和《巡回审判考核办法》,由院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少年庭具体负责,将巡回审判工作作为一项特色工作长抓不懈。
明确巡回审判工作任务和范围。规定各业务部门规范性巡回审判案件数不得低于诉讼案件总数的6%,在此基础上,对各业务庭巡回审判案件数予以规范。同时,合理确定巡回审判的案件类型,突出重点,对民间借贷、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纠纷重点进行巡回审判。
保障巡回审判人员和装备。根据巡回审判工作的需要,在全区未设人民法庭的各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合理配置人员,将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有较强调解能力的审判人员充实到巡回审判工作中;同时,配备了车辆、笔记本电脑、便携打印设备、摄像照像器材等装备,确保巡回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建立台帐考评机制。建立专门的巡回审判台帐,认真登记巡回审判开展情况,对巡回审理的音像、现场全景图片、裁判文书等资料进行分类保存。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回审判情况进行逐月检查和季度督促通报,并将巡回审判考核指标纳入庭长参与审判管理及法官个人审判业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