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个耳机,听着音乐,飞身上车,骑着自行车一路狂奔回家是部分中学生的典型形象。殊不知这样行驶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是极其危险的,这不小明就遇到了麻烦,他“撞车”了。近日,昆山法院调解该起案件。

 

小明系某中学初二学生。某日下午放学后,小明像往常一样,戴着耳机,听着音乐,骑自行车回家。为了能早点到家,小明一路上骑得飞快,在某十字路口进行右转弯时,与逆向骑车迎面而来的另一个男生小磊(亦为未成年人)避让不及,发生相撞,致使两人均摔倒在地,并造成小明两颗门牙摔断,及小磊身体多处擦伤。后小明父母以小明名义起诉,将小磊及小磊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明因此次事故受到的损失。但小磊父母认为此次事故两个孩子都存在过错,且小明的过错更大一些,故不同意赔偿。后在法院的多次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法官提醒:依照《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实践中许多家长对此规定并不了解。中小学生由于年龄较小,对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的掌控能力较差,且不重视骑车规范,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很难作出准确地回避,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此,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骑车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同时交警部门对于道路上明显不符合骑车年龄标准的未成年人要进行拦阻,并责令其家长予以纠正。年龄符合法定标准的未成年人在骑车上路时,要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不擅闯红灯,不骑快车抢车道,不逆向行驶,后座不搭载他人,尤其不能边骑车边做别的事情,忽视了对路面情况的观察,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