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踹门入户竟为看电视 非法侵入住宅被判刑
作者:俞晓芳 吴向阳 发布时间:2014-12-19 浏览次数:487
打工男阚某为看电视,两次“造访”独居老人蒋某住处,受到拒绝后,竟采用踹门的方式强行进入室内,并用暴力方式阻止老太呼救。近日,常熟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阚某有期徒刑一年。
安徽籍男子阚某是一名油漆工,到常熟务工已有三年时间。2014年8月初,阚某下班后在租住地附近溜达,当步行至一户小平房时,其看到里面的蒋老太在看电视。“我也去看会电视吧”阚某突然有了这一想法,推开虚掩着的房门,找了个小板凳就在屋内坐了下来。对于陌生人的到来,蒋老太表示出了极大的不欢迎,在几次劝其离开未果的情况下,蒋老太关上了电视机才勉强将阚某赶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阚某未经许可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阚某有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据此,常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侵犯的是公民的私人空间,具体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其中,“侵入”指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破门而入、翻窗而入、强行闯入等等。住宅是私人生活的载体,是公民财产权及其他私人权利的象征,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