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光顾”办公室 男子获刑六个月
作者:刘光亮 发布时间:2014-12-19 浏览次数:362
因为摸准了企事业办公室外紧内松的漏洞,被告人丁某频繁出入办公室盗窃财物,最终被警方以监控录像锁定。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现年已是花甲之年的被告人丁某(男)是个不折不扣的惯偷,曾经因为盗窃罪被处罚过。然而,多次处罚的经历并没有让丁某改邪归正,而是时不时的干起盗窃的勾当。2013年3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丁某闲来无事,来到句容经济开发区某公司办公楼二楼被害人刘某的办公室内,窃得黑色钱包1只及包内现金共计价值人民币2000多元。得手后,被告人丁某很快逃离现场。从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期间,被告人丁某在句容经济开发区,趁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内无人之际,采取溜门入室的手段,盗窃作案3起,窃得现金、钱包等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600多元。2014年6月底,被告人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被告人丁某的近亲属代为退赔全部赃款,并已发还被害人。当被问及丁某为何会选择到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实施盗窃时,被告人丁某认为这些单位的外部管理虽然严格,要是被里面的保安或工作人员问到来访事由时,只要说是来找人办事的,就能蒙混过关,而里面的办公室出出入入的人比较多,门一般都未上锁,才使得自己有了可乘之机。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于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