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省法院民一庭在南京组织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国伟出席座谈会,南京师范大学民诉法专家李浩教授、刘敏教授、省检察院民行处俞大军处长、省消协童天武秘书长、省环保厅法规处乔继安科长、无锡中院顾铮铮副院长以及省法院民一庭夏正芳庭长、王政勇副庭长,立案一庭王淳副庭长、执行局朱嵘审判长等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李浩教授首先从公益诉讼主体与案件类型两方面阐述了公益诉讼制度中写入修订后民诉法的立法考量过程;刘敏教授重点介绍了域外关于公益诉讼相关立法例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省检察院俞大军处长介绍了检察院系统对于支持公益诉讼的先期实践探索、民诉法修订后检察院系统对于公益诉讼的重新认识与定位;省消协童天武秘书长介绍了消协组织对公益诉讼的探索实践;省环保厅乔继安科长从环保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的关系阐述环保部门对于公益诉讼的具体建议;无锡中院顾铮铮副院长介绍了无锡中院环保庭成立以来推进公益诉讼的经验做法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省法院立案一庭王淳副庭长、执行局朱嵘审判长围绕公益诉讼的受理与执行提出了各自的意见与建议。与会代表还就公益诉讼制度的原告资格、案件范围、受理标准、诉讼保全、调查取证、裁判效力及结案标准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谢专委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目前对于公益诉讼的摸索与实践,要把握好以下五点关系:一是把握好坚持中国特色公益诉讼与借鉴国外先进立法例之间的关系;二是把握好维护社会稳定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三是把握好促进经济发展与规范企业相关行为之间的关系;四是把握好民事诉讼与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五是把握好公益诉讼的推动与稳妥实施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