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波:抓好“三点融合” 积极开展党建工作
作者:黄波 发布时间:2014-12-18 浏览次数:2259
淮安清河法院在推动基层党建创新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上,着重抓好“三点融合”,积极开展党建工作,收到明显成效:
一是抓住“关键点”,突出党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关键在党员,做好社会治理关键也在党员,所以我院抓住党员这个关键点,加强党员党性修养。首先,突出青年干警的党性修养和锤炼。我院机关党委积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展青年干警论坛、演讲比赛、法院文化节、两联一挂等活动,加强青年干警的党性修养。还尤其关注对青年干警的锤炼,对新入职的青年干警都要到社区实行“全脱产”锻炼,切实提升个人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其次是突出中年干警的社会责任和意识。中年干警是法院中坚力量,我们组织党员干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到市福利院看望老人儿童,我院的民三庭支部还和市福利院结成对子,到福利院做义工,开展给孩子们当一天“爸爸妈妈”活动。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2014年度共组织法院开放日12次,接待群众1300余人,加大了社会交流力度,强化了法制宣传,弘扬了法治精神。让干警更多地了解社会、奉献社会,让群众更多的了解法院,增强互相了解,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三是突出发挥离退休老党员的能力和作用。坚持离退休人员三会一课制度,老干部支部每月12日到法院开展活动;充分发挥老党员的作用,组织离退休老法官进行法律知识咨询,老干部支部还组织到敬老院开展慰问活动,对法院的工作也起到了积极的宣传和推动作用。让老党员给青年干警讲述当年的办案历程,让年青干警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工作环境。
二是找准“融合点”,突出审判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引导作用。我们积极思考如何把审判工作、党建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首先是发挥审判功能,强化社会治理。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把促进和谐作为根本目标。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把服务发展作为重要使命。积极开展司法调研,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其次是积极开展诉讼活动,参与社会治理。我院组强党员开展“两联一挂”、“金盾护航”活动,党员干警深入辖区7个街道、49家企业、21家重点项目开展走访调研,提供法律服务。第三是积极支持重点项目,服务社会治理。依法审理涉及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类案件。切实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司法服务力度,向企业发放《防范经营风险司法建议》,全力服务和保障企业发展。
三是突出“创新点”,突出诉讼服务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法律最终要服务于社会,基于此,我们创新思路在服务社会,融入社会治理上想办法,出实招。首先是进一步扩大诉讼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功能。今年全院集中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在街道、社区指导民调97次,化解矛盾纠纷187起,接受居民法律咨询857人次,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221人次。我们建立了全市一流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庭审视频点播室”,开通群众自选点播功能,利用微博、微信公共帐号;打造全方位、多功能的“掌上诉讼服务中心”,开展网上信访、预约立案、网上法律咨询;其次是深入推进执行工作,强化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法。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顺利建成并启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在市区显著位置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取得较好效果。第三是推进阳光司法,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加快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大庭审网上视频直播力度,扎实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媒体、网友、院校学生走进法院参观,接待来院人员达1300余人次。
在开展机关党建中,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困扰: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还有待提升。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载体较少。党建工作手段还较为单一。年轻干警的党性教育是难题。在理念、观念、信念等方面,年轻的同志尤其是90后,与我们原来面对的工作对象有较大的差异性。我们将继续探索,不断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更好的为社会治理创新发挥应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