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个位置上网 醉小伙举刀砍人
作者:赵丽丽 发布时间:2012-11-02 浏览次数:272
未成年人禁止饮酒,也禁止进入网吧上网,这是法律的规定,然而小伙阿强可不管这些,他不仅喝得酩酊大醉,还去网吧抢他人上网的机位,受阻后对人连砍数刀,造成被害人头部、躯干等处轻伤。10月31日,吴江法院对这个酒后冲动的小伙作出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判决。
今年7月底的一天,阿强和厂里的同事在一起吃饭,不知不觉间喝了六七扎啤酒。饭后,阿强感觉自己醉了,便想去网吧上网醒醒酒。熟料已是凌晨时分,网吧早已被包夜的客人占满了位置。在网吧里转了一圈后,阿强看到一个包厢里有个人没坐在电脑前,而是在沙发上睡觉,便上前拍了拍对方,让对方起来让位置。当听到对方表示自己是包夜的,还要上网的言语后,酒后的阿强怒从心头起,觉得对方没把自己放在眼里,立刻跳起来用手里的饮料瓶砸对方,还对对方拳打脚踢。在被他人拉开后还不解气,想要打电话叫朋友来帮忙,可是朋友们都没有答应。于是阿强立刻赶回自己租房,拿了一把切西瓜的长刀过来,冲进包厢就朝被害人头上砍去,造成被害人头部、手臂、背上等多处受伤。
砍完人后,阿强解了气,自顾自回了租房。然而第二天酒醒后开始后怕,担心了五六天后决定回老家躲躲,最终在家里父母的劝说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且主动联系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了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因考虑到阿强是未成年人,又有自首、赔偿等情节,吴江法院对阿强作出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判决。在此法官提醒:喝酒容易误事,未成年人更要约束自己的行为,遵守法律规定,不可年轻气盛,逞一时之能,以身试法。(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