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怀疑自己的手机遗失在蛋糕店里,在回去询问时与店老板产生了不愉快,一男子竟然把怒火发在了店老板身上,结果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今年一月初的一天下午,来苏州吴江打工的小蒋在自己租房附近的蛋糕店买了一盒蛋糕,回到住处准备打电话让朋友一起来分享时,发现手机不见了。小蒋仔细回想手机可能落在的地方,最后确定很可能在买蛋糕的时候遗忘在蛋糕店的柜台上,于是小蒋就回到蛋糕店询问老板。蛋糕店老板老周说没有看见,可小蒋并不相信。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弄得很不愉快。虽然“坚信”自己的手机就应该落在蛋糕店,可是没有确凿的证据,小蒋也只能作罢。

 

回到住处的小蒋心里仍然埋着一股怨气,心想自己用辛苦钱买的手机不能就这么平白无故地丢了,虽然不能拿出证据说手机丢在蛋糕店,但是也要让“你”倒点霉。于是第二天凌晨1点多,小蒋从网吧出来后便盘算着怎么报复一下蛋糕店。一开始,小蒋准备砸蛋糕店,但没有找到东西。手朝口袋摸了摸,正好有一只打火机,一个邪恶而危险的念头产生了:放火烧蛋糕店。俗话说“水火无情”,火一旦烧起来可能就不是烧蛋糕店一家了。但是小蒋并没有顾及这些,只要能泄愤就不管其他的了。

 

小蒋怕灯光下有人看见自己放火,于是他就到蛋糕店旁边的楼梯将灯关掉,然后戴上帽子,把蛋糕房靠里面的木头柜子拖开,找了一本杂志,用打火机点燃杂志,扔到木头柜子里,再用一块一米大小的玻璃隔板挡住。木柜里正好有一捆塑料袋和一些杂志,这正好助长了火势。小蒋看着木柜里的火势越来越大,很是得意,心想这够店老板“忙”的了。整理好行装,小蒋朝着自己的住处走去,没有再去检查火烧得怎么样了。

 

凌晨3点多,蛋糕店边上的"沙县小吃"店老板告诉老周,他的蛋糕店着火了。待老周赶到现场时,蛋糕店已经被烧掉,损失惨重。不仅蛋糕店被烧毁,连带二、三楼的网吧、四楼的旅馆也被殃及。后经鉴定,被烧毁的财物损失达六万余元。民警接警到现场,询问老周平时是否与人有过节。老周是个本分人,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平时与他人有什么过节。民警将蛋糕店被放火时段的监控调取出来,监控显示凌晨2时许一名形迹可疑男子在该蛋糕店内疑似进行放火,而该男子正是从楼上网吧出来的。民警让老周观看监控中的男子,老周看了看,发觉很像之前和自己吵过架的一位顾客。民警询问缘由后,认为这位顾客有重大嫌疑。通过分析该“顾客”有上网的习惯,民警便对周围的网吧进行清查,终于在附近一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小蒋捉拿归案。由于“心中有鬼”,在民警讯问时,小蒋老实交代了自己放火的犯罪事实。

 

1030日,吴江法院一审判决小蒋的行为构成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