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父子上阵妨碍公务 持刀砍民警砸警车被判刑
作者:王志彬 陈敏辉 发布时间:2014-12-11 浏览次数:336
因违章停放车辆与民警发生纠纷,河南人刘氏一家为阻挠民警查扣车辆,采取殴打民警、打砸警车、持刀追砍民警等暴力手段,致使两名民警受伤。
河南永城籍的刘氏一家人从河南老家来南通已有十个年头,长期在南通开发区靠摆摊卖水果为生。
经查,驾车男子的父亲刘某某44岁,小学五年级文化,驾车男子的弟弟刘某21岁,初中一年级文化。两位民警的人体损伤程序经鉴定为轻微伤,警车损失价值人民币1450元。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鉴于两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具有从轻减轻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