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夫酒后殒命 小三携子争产
作者:杨小英 练文 发布时间:2011-10-27 浏览次数:295
在亲戚家喝完酒后,江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半途因酒力发作倒地受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就在家人仍倍感哀恸时,江某的情妇林某以儿子小海的名义将江某的妻女老母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江某的遗产。近日,东台法院调结该案,小海母子分得10万元,并获得了一套公寓房。
心存遗憾 觅情人同居生子
江某极具生意头脑,在当地是位远近闻名的老板。他与本村的几位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了某棉业有限公司。由于资金雄厚且精明能干,江某得到大家的一致信任,被推作领头人,所有的款项也都交给其负责运作。
在江某的运筹帷幄下,公司经营得红红火火,大家都从中尝到了甜头,作为大股东的江某更是赚得盆满钵满。
俗话说,饱暖思淫欲。江某本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张某勤俭持家,双胞胎女儿也出落得标致动人。不过,发了迹的江某心中一直有个遗憾,那就是妻子没能给他生个儿子。在这样的心理支配下,江某很快与一位年轻女子林某同居了。
2005年,林某为江某生下了儿子小海。江某大喜过望,要求与妻子离婚。
老实巴交的张某认死理,坚决不肯离婚。为此,张某不知挨了江某多少次打。不过,挨打归挨打,张某就是不肯离,江某也拿她没辙。
为安顿林某母子,江某出资在城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证上注明该房为自己与儿子共有。
就这样,家中的妻女与外面的情人、儿子相安无事,江某过得逍遥自在,享起了齐人之福。
醉驾猝死 身后事乱成一团
江某遭遇车祸后,妻女不眠不休在医院看护。林某想去探望,但在张某的极力反对下,林某始终未能如愿。
2天后,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尸体被运回家中。家人为其设置了灵堂,供亲友吊唁。
林某想冲进灵堂,但被众人死死地拦住,只得作罢。在众人的指责声中,林某破口大骂,现场一片混乱。
江某的后事处理完毕后,林某三番五次找到张某,要求分得江某的遗产,但遭到了张某的拒绝。
2011年9月,林某以儿子小海的名义将江某妻女及老母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遗产。林某认为,江某在银行有存款200万元及多处房产,同时还有棉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及收益180万元,她要求就此进行分割。
听说林某要分割200万元存款,棉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们也坐不住了。因为那张储户名为江某的200万元银行存单上,只有55万元是江某的,其余的是股东们的投资款。对于这一点,张某倒是承认,但林某不认可。她认为,存单上写的就是江某的姓名,当然应该是江某的财产。
股东们将情况进行了书面说明,并将说明送到了法院,要求法院进行调查。
不过,由于该案是继承纠纷,股东们并不能参与诉讼,只能等待该案有结果,再另行进行确认诉讼。
定分止争 巧调解案结事了
在众人眼中,林某是个并不光彩的第三者,私生子小海似乎也见不得人。那么,小海该不该分得遗产呢?
原告方认为,小海虽是非婚生子,但作为江某的儿子,小海理应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江某的前述遗产,都应该拿出来进行分割。
被告方承认小海是江某的儿子,但认为原告方提出的江某遗产情况并不属实。其中,200万元的存单上只有55万元是江某的,剩余145万元均为公司其他各股东所有。同时,被告方还认为,江某在公司中确有股权,但达不到180万元,具体金额目前无法确定。
原、被告双方争辩异常激烈,而棉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们也不轻松,都在紧张地等待着。因为张某是承认他们的投资款的,一旦遗产分割涉及不到这张存单,他们的钱就安全了;而一旦这张存单的总额被作为遗产进行分割,钱自然就打了水漂。
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原、被告均为被继承人邓龙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现由原告小海母子居住的公寓归原告所有,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小海10万元;其他江某及江某名下的房产、储蓄存款、投资及收益、债权等均归被告所有;原、被告就被继承人江某遗产分割今后无涉。(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