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中己方无责保险公司就不用定损?
作者:范昰彧 发布时间:2014-12-10 浏览次数:413
通常发生两车事故,如果有一方负全责而另一方无责的话,一般都是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理赔。但无责车辆的保险公司因此就可以不去定损了吗?近日,姑苏法院审理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游先生修车花费4.8万元,因为保险公司没有定损,法院判决全额理赔。
庭审中,被告认为游先生的车损已经由浙保作出了认定,自己不再另行定损并无过错。且只同意按照浙保定损的金额进行理赔,多余的修理费不予赔偿。法院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事故后原告应及时报案,而被告则应尽快查勘定损。本案中,原告报案后被告没有进行定损,属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此原告自行修理车辆所产生的费用,被告应当赔付。而根据价格鉴证,更换车壳所需的维修费用为54000余元,游先生主张的4.8万元修理费属合理范围。最终,姑苏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付游先生保险金48900元。
法官说法:
根据车辆保险合同的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不管是谁的责任,只要车辆有损伤,车主都有权向自己的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要求理赔。即使是对方全责,车主同样可以要求自己保险公司先理赔,然后再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偿。因此,发生事故后不去定损,不管是参照合同约定还是依据情理,都是保险公司失职,承担相应责任也是理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