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入传销发展下线70人获刑一年
作者:金永南 发布时间:2014-12-04 浏览次数:751
听信他人诱惑卷入传销,并发展下线19级70人,本是传销受害人却变成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审。日前,被告人范某被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2009年11月,被告人范某听信其上线陈某的介绍,在贵州省兴义市加入名为“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采用“五级三进制”传销模式,由低到高共分五个层级、三个晋升阶段,传销参与人员缴纳人民币3300元即可加入申购1份积1分,加入后通过积极发展下线获取返利及相应的积分,积满600分即可出局获取高额返利。被告人范某申购了11份“连锁销售”,共计人民币36800元,后其积极发展下线,带新成员听课,并将其妻子孙某作为其直接下线,将其哥哥费某和于某作为孙某的直接下线,继续向下发展下线。2011年7月,被告人范某成功出局并回到南通老家。截止至案发,被告人范某共发展下线19级、70人,传销资金数额累计约人民币240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范某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主动如实供述了本案的犯罪事实。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范某因其家庭债务较多等原因,未报告且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前往安哥拉进行打工,也未提供明确具体的联系方式,被司法机关上网追逃。后被告人范某在国外得知国内加大海外的追逃力度及相关从宽政策,即与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联系并于